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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团办字[2013]14号
共青团海南省委关于在全省中职中学生中开展“中国梦 海南梦 我的梦”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团委、省直各中职中学团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激励广大中职中学生坚定理想、奋发图强、创新实践,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海南绿色崛起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共青团海南省委决定在全省中职中学生中开展“中国梦 海南梦 我的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 海南梦 我的梦
二、活动安排
(一)“点亮中国梦”——畅谈“人生理想”
1.时间:3月至4月
2.形式:全校集会活动,如“校长一堂课”等,由学校团委书记主持;班级主题团日活动,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主持。
3.内容:
(1)在全校(班级)范围调查了解同学们的人生理想。
(2)根据调查结果,邀请校长、有成就的校友或社会成功人士,为全校师生(班级同学)讲述他(她)的梦想的实现路径与进程。
(3)安排学生代表与校长、校友、社会成功人士交流互动,畅谈中职中学生的梦想以及对“我的中国梦”的理解和展望。
(二)“放飞海南梦”——畅想“美丽海南”
1.时间:4月
2.形式:在自己的家乡、学校周边等地开展“寻访身边的海南梦”活动,随后进行“我的海南梦”优秀作品评选及专题展示。
3.内容:
(1)集中一周时间,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畅想“美丽海南”作品,原则上是每名学生提交一份作品。
(2)作品形式可采用书法、绘画、手抄报、微故事及其他类型书面作品等方式创作“我的海南梦”主题作品。
(3)对所有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与展出,吸引全校学生关注与交流。各级团委可组织举办本地中职中学优秀作品展示活动,市级团委要注意收集活动图片和信息,及时上报团省委学校部。
(三)“激扬海南梦”——诠释“青春力量”
1.时间:5月,结合“五四青年节”启动开展。
2.形式:扶贫助困、扶老助残、志愿服务等活动。
3.内容:
(1)以学校各级部为单位,划分若干小组,以力所能及、特点突出为基本原则,确定帮助对象和活动形式,定期开展活动。
(2)每次活动要有带队老师,活动时间以两个小时为宜,要有文字、图片记录。
(3)每月底,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整理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报活动成果和好做法、好经验。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县)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育实践活动,充分组织发动,明确活动目标,突出活动主题,彰显学校特色。
2.各级团组织要加强活动总结和宣传。各中职中学要及时整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专题新闻、视频照片、成果经验等)上报各市(县)团委。各团市(县)委每月25日前要推荐1至2所优秀中职、中学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各级团组织要注重通过新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联 系 人:万光明 宁孟竹
联系方式:65337204
电子邮件:hntswxsb@qq.com
团省委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