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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职院团[2013]21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系列表彰的决定
各团总支:
我校团委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共青团组织“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的工作主线,在2012年度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团省委“强活力工程”重点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表彰各基层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学校团委决定授予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艺术学院团总支和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会计电算化团支部等34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书记贾淑珍等五名老师“优秀团总支书记”荣誉称号;授予创业协会协会等六个学生社团“优秀社团”荣誉称号;授予王张杰等14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谢宗站等514 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肖玲玲等302名同学“青年志愿者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柴然然等 27名同学“无偿献血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项迪等56位同学“校园文明先锋”荣誉称号。
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先锋带头作用,为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勤奋实践,使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2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标兵、无偿献血优秀工作者、优秀社团和校园文明先锋名单。http://www1.hcvt.cn/UploadFiles/jgsz/2013/12/201312181104074081.doc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