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通知

EDUCATIONAL

团内通知

海职院团[2013]18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经学校党委研究,正式批复我委关于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海职院党【2013】16号文)后,经请示团省委,并已收到团省委的正式批复(琼团组字【2013】15号文),确定4月底召开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

现就召开第四次团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13年4月28日在我校大礼堂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经验,研究制订今后三年我校共青团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充分发扬团内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于思考、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我校的改革与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委员。

四、代表条件、名额以及产生程序

(一)凡在我校有正式团组织关系的共青团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被选为代表:

1. 政治上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发展,参政、议政意识强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2.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自我要求严格,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无任何纪律处分;

3. 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代表的名额

1.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本次大会拟定代表266人,代表为全校团员总数的3%,代表候选人人选中,应有学生中共党员、少数民族团员、普通团员和团的各级专兼职干部,原则上代表不少于25%。

2.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基层团总支团员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基层团总支,参考附件一《各团总支代表名额分配表》。

(三)代表的产生

1. 按照《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2.代表产生的程序

(1)各选举单位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与单位党团组织协商,并征求团员意见,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批。

(三)报送时间

各团总支于4月25日之前将《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册》(需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报送到大会筹委会,联系人:许昌斌(内线:7832)。

召开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是我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将严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程序不合格、资格不合格的要撤换或重选。 

附件:

1. 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http://www1.hcvt.cn/UploadFiles/jgsz/2013/12/201312181300142596.doc

2. 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http://www1.hcvt.cn/UploadFiles/jgsz/2013/12/201312181301335254.doc

3. 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册http://www1.hcvt.cn/UploadFiles/jgsz/2013/12/201312181302234915.doc

4. 共青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产生办法

http://www1.hcvt.cn/UploadFiles/jgsz/2013/12/201312181303001358.doc

 

 

 

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