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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根据“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的安排和部署,为更好地宣传青年创业经验,引发青年创业思考,现正式面向全国高校广大师生征集创业微电影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的青春•我的梦
二、参赛对象

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大学毕业5年内的青年微电影爱好者均可以团队或个人报名参加。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围绕“我的青春•我的梦”的主题进行创作,所有参赛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充分反映当代青年创业的真实历程和当代创业青年的真实精神面貌。

2.作品类型不限,每部时长不超过30分钟,大小不超过450M。

3.作品可以是专业摄影设备、手机、DV拍摄并经剪辑合成的影片,也可以是Flash、动漫等形式表现的影像短片。

4.作品必须由参赛团队(或个人)原创,且未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上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四、日程安排

1.作品创作与报送(6月上旬至8月30日):参赛者根据大赛主题和相关要求进行微电影创作。填写《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微电影大赛报名表》,并将作品刻录成光盘(光盘封面需包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报名表和参赛作品通过顺丰速运(因学校快递接收有关规定)一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作品评选(9月1日至9月15日):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络投票、网友点评等方式评出初选作品,再由专家评审团对初选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并颁奖。

3.微电影展演及颁奖典礼(10月中旬):在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举办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举办本届创业微电影大赛展演及颁奖典礼活动。

4.后续宣传与网络展示:大赛组委会通过多种渠道对获奖作品进行网上展演。

五、奖励方式
1.大赛设“最佳影片奖”一项(奖金奖品价值20000元),“优秀影片奖”(3到5项)(奖金奖品价值5000元),及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剪辑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等奖项(奖金奖品价值各1000元)。

2.对积极组织开展赛事活动,获奖作品较多、获奖级别较高的单位,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作出重要支持的单位或个人,组委会将授予特别贡献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大赛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2.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属于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

华中科技大学团委

联系人:罗  迪  陈雪紫

联系电话:(027)87557234 87542103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5室

邮    编:430074